在设计程序时应釆纳的原则之一是(简述程序设计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)
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在设计程序时应釆纳的原则之一是,以及简述程序设计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对应的知识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,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。
本文目录一览:
- 1、(55) 在设计程序时,应采纳的原则之一是______。 A. 程序结构应有助于读者理解 B. 不限制goto语句的使用 C
- 2、设计程序时应采纳的原则
- 3、程序中的设计模式设计都有什么原则呢?
- 4、简述程序设计的原则
(55) 在设计程序时,应采纳的原则之一是______。 A. 程序结构应有助于读者理解 B. 不限制goto语句的使用 C
(55)[答案]A
[考点]程序设计基础
[评析]
前面的题中已解释过,二级的各种程序设计语言教程都会对结构化程序设有一定的介绍,比如goto语句的限制使用,基本上每本书上都会提到。
其中A,即易读性比程序的效率更显得重要,这是结构化程序设计原则提倡的,也是我们进行开发时非常重要的一点。
设计程序时应采纳的原则
你想想什么叫原则
限制goto语句的使用 这是对的,但是不是程序设计要采纳的原则,这只是你要注意的一个地方,还有很多你要注意的地方,如:递归调用的层次不能太深,否则就会出现错误(内存不够等)
程序中的设计模式设计都有什么原则呢?
你好,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。
程序软件开发中设计模式常用的的六大原则有下面几个:
1、开闭原则
开闭原则的意思是: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。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,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,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。简言之,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,易于维护和升级。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,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,后面的具体设计中我们会提到这点。
2、里氏代换原则
里氏代换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。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,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,子类一定可以出现。LSP 是继承复用的基石,只有当派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,且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,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,而派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。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。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,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,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。
3、依赖倒转原则
这个原则是开闭原则的基础,具体内容:针对接口编程,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。
4、接口隔离原则
这个原则的意思是: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,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。它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是: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。由此可见,其实设计模式就是从大型软件架构出发、便于升级和维护的软件设计思想,它强调降低依赖,降低耦合。
5、迪米特法则,又称最少指导原则
最少指导原则是指: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地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,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。
6、合成复用原则
合成复用原则是指:尽量使用合成/聚合的方式,而不是使用继承。
工厂模式主要的意图是:定义一个创建对象的接口,让其子类自己决定实例化哪一个工厂类,工厂模式使其创建过程延迟到子类进行。
案列1:您需要一辆汽车,可以直接从工厂里面提货,而不用去管这辆汽车是怎么做出来的,以及这个汽车里面的具体实现。 2、Hibernate 换数据库只需换方言和驱动就可以。
优点: 1、一个调用者想创建一个对象,只要知道其名称就可以了。 2、扩展性高,如果想增加一个产品,只要扩展一个工厂类就可以。 3、屏蔽产品的具体实现,调用者只关心产品的接口。
缺点:每次增加一个产品时,都需要增加一个具体类和对象实现工厂,使得系统中类的个数成倍增加,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系统的复杂度,同时也增加了系统具体类的依赖。这并不是什么好事。
案例2:日志记录器:记录可能记录到本地硬盘、系统事件、远程服务器等,用户可以选择记录日志到什么地方。 2、数据库访问,当用户不知道最后系统采用哪一类数据库,以及数据库可能有变化时。 3、设计一个连接服务器的框架,需要三个协议,"POP3"、"IMAP"、"HTTP",可以把这三个作为产品类,共同实现一个接口。
注意事项:作为一种创建类模式,在任何需要生成复杂对象的地方,都可以使用工厂方法模式。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复杂对象适合使用工厂模式,而简单对象,特别是只需要通过 new 就可以完成创建的对象,无需使用工厂模式。如果使用工厂模式,就需要引入一个工厂类,会增加系统的复杂度。
希望能帮到你,谢谢!
简述程序设计的原则
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的主要原则可以概括为自顶向下,逐步求精,模块化,限制使用goto语句。
1.自顶向下:程序设计时,应先考虑总体,后考虑细节;先考虑全局目标,后考虑局部目标。不要一开始就过多追求众多的细节,先从最上层总目标开始设计,逐步使问题具体化。
2.逐步求精:对复杂问题,应设计一些子目标作为过渡,逐步细化。
3.模块化:一个复杂问题,肯定是由若干稍简单的问题构成。模块化是把程序要解决的总目标分解为子目标,再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小目标,把每一个小目标称为一个模块。
4.限制使用goto语句
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的起源来自对GOTO语句的认识和争论。肯定的结论是,在块和进程的非正常出口处往往需要用GOTO语句,使用GOTO语句会使程序执行效率较高;在合成程序目标时,GOTO语句往往是有用的,如返回语句用GOTO。否定的结论是,GOTO语句是有害的,是造成程序混乱的祸根,程序的质量与GOTO语句的数量呈反比,应该在所有高级程序设计语言中取消GOTO语句。取消GOTO语句后,程序易于理解、易于排错、容易维护,容易进行正确性证明。作为争论的结论,1974年Knuth发表了令人信服的总结,并证实了:
(1)GOTO语句确实有害,应当尽量避免;
(2)完全避免使用GOTO语句也并非是个明智的方法,有些地方使用GOTO语句,会使程序流程更清楚、效率更高。
(3)争论的焦点不应该放在是否取消GOTO语句上,而应该放在用什么样的程序结构上。其中最关键的是,应在以提高程序清晰性为目标的结构化方法中限制使用GOTO语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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